原标题:老人讨债七年 法官“三步走”促和解
“我今年77岁了,身体也不好,不知道还能不能等到那时候……”日前,在鄠邑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室里,原告万大爷无奈地说。对面的吕辉低着头说:“我不是不还,也不是不想还,但这几年养殖业行情不好,真的只能一点一点还。”
据了解,在自己70岁那年,万大爷将省吃俭用攒下的4万元借给吕辉经营养殖业,不曾想这笔钱一借就是7年。如今,万大爷身患疾病无钱买药,但借出的钱却要不回来,迫不得已他将吕辉诉至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,要求其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6万余元。但吕辉因经营不善,负债累累,偿还能力有限。
开庭前,承办法官迅速理清争议焦点:双方对欠款事实没有争议,分歧在于还款方式和期限。吕辉提出分期偿还,每月还款不足千元;但万大爷担心自己年事已高,身体状况每况愈下,等不起漫长的还款期限。
面对双方各自的实际困难,法官深知“判决虽易,但可能无法真正解决问题”,若判决吕辉一次性还款,他确实无力履行;若完全按照吕辉的方案,万大爷的困境又得不到及时缓解。面对这一“两难”局面,法官采取“三步走”调解策略,着力实现实质解纷:第一步,“背对背”明事理。承办法官分别与双方单独沟通:面对吕辉时,既严肃告知其逾期还款需承担的法律责任,又耐心倾听他面临的实际困难;与万大爷交谈时,则着重安抚其情绪,肯定其慷慨借款的善意之举,为后续调解工作筑牢基础。
第二步,“面对面”搭桥梁。在充分摸清双方真实想法后,法官组织双方开展“面对面”调解。一方面引导吕辉认识到,经济困难不能成为失信的借口,辜负万大爷的信任于情于理都说不通;另一方面引导双方换位思考,理解彼此的处境与诉求。
第三步,设兜底保权益。基于双方诉求,法官提出“四年分期+强制执行兜底条款”的折中方案:将还款期缩短至四年,同时约定若任何一期款项未按时足额支付,万大爷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。这一方案既照顾了吕辉的偿还能力,又保障了万大爷的权益。
在双方就还款方案达成一致时,一个温馨的场景出现了。考虑到万大爷的经济困难,吕辉主动提出:“诉讼费由我来承担吧,万大爷确实不容易。”这一举动,让紧张的气氛瞬间缓和。随后,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字。这份不足千字的调解书,不仅解决了长达7年的债务纠纷,也体现了司法工作中的人文关怀(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)。
编辑:齐少恒
相关热词搜索:
上一篇:丝路欢歌迎新年,全龄狂欢启新程 丝路欢乐世界元旦假期亮点纷呈,引爆全龄出游热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