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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笔为媒 传递法治之声

相关新闻 渭南日报 2026-10-23 14:01:01
[摘要]讲述人: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 张茵。

  张茵(左)正在与同事对接工作。 本报记者 马周宁 摄

  在我看来,司法宣传不仅是在传播信息,更是在群众和司法之间搭起一座桥梁,让法治从纸上的条文变成生活里的答案。

  我叫张茵,是一名“90后”,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司法宣传工作。初到岗位时,我对司法宣传并没有太深的认识,总觉得宣传就是写稿子、拍照片、作报道。

  直到一次与办案法官交流时,他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:“群众来法院的目的不是为了打官司,而是想要解决问题,我们要做的就是如何通过法律解决群众的难题。”

  这句话让我意识到,普法宣传不是为了把故事讲得多精彩,而是让群众知道,法院为什么这样判、为什么这样执行、为什么值得信赖,让更多人在一个个真实案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
  真正开始写稿后,我才发现,一篇司法宣传稿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。

  有些案件情况复杂,涉及多方利益,光是理清案件脉络就要花费大量时间。为了把事情讲清楚,我经常向办案法官了解案情,查阅相关材料,在密密麻麻的文字中梳理时间线、厘清权责关系、拆解争议焦点,再把专业的法律语言转化成群众听得懂、看得明白的表达。

  一篇稿件,从草稿到成稿再到定稿,往往要修改几十遍。虽然过程辛苦,但每当稿件被刊发,大家通过这些稿件了解到“原来法律是这样规定的”,那种成就感让我觉得,一切努力都值得。

  这些年的工作让我越来越相信,一篇稿件、一段视频、一次普法,同样能够成为法治建设的一部分。也正因如此,我更加坚定了“小切口、大格局”的创作方向。我希望用一个案例讲清一条法律条文,用每个故事传递法治精神,让更多群众在平凡的人和事中读懂司法、信任司法,感受司法温度。

  从事司法工作以来,我累计采写新闻稿件200余篇,其中被中央媒体刊发40余篇,被省级媒体刊发20余篇。一篇篇稿件陆续刊发,既得到了大家的认可,也让我更加相信,真正打动人的,从来不是宏大的叙事,而是真实的民生故事。

  在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同时,我也经常跟随法官走进校园、社区、乡村,开展普法宣传。每到一个地方,我都会发现,无论是学生、老人,还是企业职工、社区居民,他们提出的问题,更多的是生活中的困惑:劳动报酬被拖欠怎么办?家庭矛盾如何依法解决?遭遇网络诈骗怎样维权?这些问题让我更加真切地感受到,群众需要法律,也期待有人把法律讲明白。这让我更加坚定,要继续走到群众身边,面对面开展普法宣传,为大家讲法律、答疑惑,让法治观念在一次次交流中深入人心。

  2026年,我被授予“渭南市先进工作者”称号。这份荣誉,对我而言既是肯定,更是一份责任。未来,我将继续用文字记录法治故事,用镜头传播法治声音,让更多人在一个个真实案例中感受公平正义、增强法治意识。

  (本报记者 弥芮敏 采访整理)

编辑:齐少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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